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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 228 中正大學 嘉明湖 高山症 山難事件

ㄚ亮 2005/3/16 發表, 2006/1/12 移到 aliang.net

228 嘉明湖山難事件後,於 3/6 看到了 中國時報 A15 版 所刊登 由 事件當事人 藍中翊 以及 林郁馨 兩位同學所寫的 《當我們在高山等待救援...》。 全文只針對救難部分而談,只有在第一段的一句話裡談到自己 --「...我們除了已在隊內自行痛切檢討外,...」(引述自原文)。

該文前半部 很籠統而含糊地 描述了當時大概的救難情況 (時間大約是在 2/28 中午十二時 開始 到 隔天凌晨 01:43am 李奇叡同學停止呼吸為止的這段期間), 後半部則提出了四點對 救難體制 的呼籲和建言。這篇文章的內容,除了引起山友多方的熱烈討論之外,無助於達成任何的共識來解決各類問題, 也沒有傳達出 "高山症該如何處置" 的正確觀念 給一般並不從事登山健行活動的社會大眾。 發生這樣的事必定會在各個登山相關的網站上被討論,而讀者大都侷限在從事這類活動的人們, 但透過了 報紙 這樣的媒體卻更容易深入到其他不同的領域,尤其當這篇文章是由 事件相關的當事人 所寫。

這篇文章的內容,基本上所做到的只有 "抱怨"。

我於 3/10 寫了一篇《當你們在高山『等待』救援...》投書 中國時報 (email 送到 editor@mail.chinatimes.com.tw), 因故,我將改由網路來自行發表。

我根據 中正大學兩次的聲明稿 以及 中國時報 所刊載 再加上 中正大學 e 報 第32期 的報導, 我認為此次 228 嘉明湖 的 高山症山難事件 有三個致命的缺失 (如果有新的資料出來,我會修正我的看法):

  1. 李奇叡同學 沒有被緊急下降高度,從一開始,同學自己一直在 "延宕救援的時間",如果 2/27 晚間 21:00 開始 還在觀察當中,有無惡化情況應該很清楚, 至少在清晨以後 也要和其他的同學一起下撤 (即使天候不是很好)。
  2. 等待直昇機來救援 (如果天候情況並不很好,更不能期待直昇機一定可以救援)。
  3. 上山的救難隊員,應該是 沒有攜帶 "高壓袋" (也要會使用)。

想到黃金律 開宗明義 的第一條 寫著:
It is OK to get altitude illness. It is not OK to die from it.
(有人)得了高山病尚不必驚慌,但(讓隊員)死於高山病就是不智了。


關於 高山症 的處置,如果只能用簡單的幾句話來傳達給忙碌的社會各個階層,那應該是:

  1. 惡化中的 急性高山症 可以很快的在一天之內就導致死亡。唯一的處理方式就是『立刻 下降高度』,不可以停留在原來的高度等待。
  2. 直昇機的救援方式 只有在天候良好,沒有濃霧出現,而且有把握在事發後大約半天以內到達完成救援工作,否則奢望靠直昇機來救援是不可靠的。 若因此而過長的等待,只是一步步的走入死亡而已。
  3. 不要寄望藥物

如果只能用 一句話

惡化中的 急性高山症 唯一的處理方式就是『立刻 下降高度』。 因天候因素,等待 直昇機 的救援並非是可靠的方式,也不要寄望於藥物。
 


中正e報第32期 校園生活 : 登山好處多 緊急意外勿輕忽 於 2005-03-09 20:04:00

  從李奇叡發病到死亡不到二十四小時,同樣是登山常遇到高山症,這次意外卻突顯出緊急應變實務操作經驗上的不足, 登山社在內部檢討中,也認為自己沒有體認到高山症的快速致命。陳立儒說:「意外的發生短暫到沒有應變的能力。」 由於李奇叡同學是在半夜大雨的情況下發病,為防患者失溫,領隊採取讓患者留在避難小屋中,並派人下山求援。 登山社也檢討缺失,認為本身欠缺自救能力,無法即時背負患者下山。 陳立儒表示,原以為李奇叡能藉由直昇機或搜救人員協助下獲得即時的救援,卻反而事與願違。對此,陳立儒說:「我們太過於相信搜救體制。」

根據中正大學的這段報導

1. 陳立儒說:「意外的發生短暫到沒有應變的能力。」

2. 李奇叡同學是在半夜大雨的情況下發病

3. 陳立儒表示,原以為李奇叡能藉由直昇機或搜救人員協助下獲得即時的救援,卻反而事與願違。對此,陳立儒說:「我們太過於相信搜救體制。」



隨著新的資料出現以後,會作適當的修正。這次事件的 紀錄 和 教訓 有必要留下來作為警惕。

其他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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