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們在高山『等待』救援… 》
by ㄚ亮 (3/10/2005)
三月六日中國時報 A15 版刊載了 一篇由『228 嘉明湖山難事件』 的兩位相關同學 藍中翊 及 林郁馨 所發表的《當我們在高山等待救援…》,大致分成兩個主要部分:第一部分簡略的描述並評論了救難過程的一些狀況,第二部分則是對於訓練、技術、裝備等救難體系的缺失提出一些呼籲。截至目前為止,連同這一篇在內,由相關人員所公開發表的文章總共有三篇,另外兩篇是由中正大學登山社所發表的兩次聲明稿。
回顧2002 的台大北二段山難事件 台大登山社 提出了一份綜合檢討報告書。其中第二章談『事發經過』,從同學開始出現疲憊部分的一些最初期的可能前兆開始描述,接著第三章的 『檢討事項』則分成了三方面來分別撿討,包括:一、行前籌備方面,二、山上隊伍處置方面,三、山下救援動作方面。
這次同學們寫的這篇文章,僅針對救難隊的救援部分進行了檢討。至於『事發的經過』的部分資訊,則要在另外的兩篇聲明稿中找尋,其他如行前的籌備狀況並沒有資料可查考,而山上隊伍的處置方面,根據第二份的聲明稿所看到的就是嚮導下山回報求救,然後『等待』直昇機或是救難人員前來處理。
根據中正大學登山社發出的聲明稿所整理出來的時間表
首先,我先根據中正大學登山社所發表出來的聲明,把所有提及的時間點引用原文並按照先後次序整理如下:前面的(一) 和 (二) 分別代表所引用的是第幾篇的聲明稿
(二) 隊伍於二十六日中午十二時抵達向陽派出所
(二) 二十七日晚間九時,領隊發現一男隊員李奇叡同學身體不適
(二) 二十八日凌晨不見好轉,一嚮導於二時下山求救
(二) 山下留守於三時四十五分(筆者按: 指2/28 凌晨) 接獲嚮導求救電話,並隨即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及學校軍訓室請求救援。
(一) 二月二十八號早上九時求救同學已與搜救人員會合
(一) 其餘情況良好的十八名學生,也於中午十二時抵達向陽工作站。此時,山上除了傷患奇叡同學外,留下五位同學在嘉明湖避難山屋內從旁照顧 。
(二) 搜救隊伍接獲消息...... 途中遇到先行下山的十八名隊員,並於二十八日十二時抵達嘉明湖避難小屋與五名照顧奇叡的隊員會合。
(一) 二十二時(筆者按: 指2/28 晚間) ,山上天氣驟變,下大雪積雪深厚,搜救人員與學生前進困難,
(一) 三月一日凌晨一時四十三分時,接獲消息得知奇叡已停止呼吸。(二) 奇叡自身體不適後,求生意志十分堅強,但仍不幸於三月一日凌晨二時死亡。
(一) 留守於三月一日凌晨四時,得知全員皆已平安下山,其中一女隊員身體狀況不佳,疑似輕微高山症,目前已送往台東關山慈濟醫院 。
關於高山症 (引用蘇文政醫師公開發表的 高山病介紹 一文內容)
為了讓一般並不從事登山健行或高山活動的人了解一些高山症的基本知識和處置原則,在往下的討論以前,我擷取了蘇文政醫師,在網路上所公開的一份《高山病介紹》裡面的資料。蘇醫師對於高山病非常有研究且在登山界相當的知名,蘇醫師的網址為 (http://www.geocities.com/vjso01/altitude.html),可以找到蘇醫師的完整全文。原來的文章內容廣泛深入,筆者所擷取部分的內容完全依照原文,沒有任何的修飾,筆者也很謹慎的儘量避免斷章取義,語意和重點要連貫而完整,但筆者並非專業人員,如果擷取的不好而有所誤導的話,這個責任和錯誤是在筆者。
(一)
急性的高山病分三種病名:
1.
Acute Mountain Sickness (AMS) 譯作「急性高山症」。
2.
High Altitude Cerebral Edema (HACE) 譯作「高海拔腦水腫」。
3.
Hight Altitude Pulmonary Edema (HAPE) 譯作
「高海拔肺水腫」。
(二)
第二章
高山病的嚴重性
高海拔腦水腫(HACE)與高海拔肺水腫(HAPE)都是會快速(數小時至兩三日)導致死亡的疾病,但是,如果及早處理,卻幾乎全部可以得救且完全復原。所謂及早處理,就是一發現立刻下降海拔(下降到症狀明顯改善,一般降低500-1000m),或使用氧氣或高壓治療。
高海拔腦水腫若已到意識昏迷程度,若不作下降或氧氣或高壓治療,死亡率是百分之百。高海拔肺水腫死亡率也極高,雖然輕度的高海拔肺水腫有可能經休息改善,但惡化中或已經嚴重的高海拔肺水腫若不處理仍將全部步入死亡之途。這兩種高海拔疾病都非常緊急,而且常常在夜晚發生或惡化至死亡,一旦發現必須立刻處理,夜晚也應趕夜路下降,不可等待。如果
HAPE
或
HACE
已經太嚴重,即使下降到海平面仍然部分可能死亡。
(三) 高山病的五條黃金律:
(有人)得了高山病尚不必驚慌,但(讓隊員)死於高山病就是不智了。
在高海拔的任何病症,都應先假定是高山病,直到證明是別的疾病為止。
絕對不要帶著AMS的症狀上升高度。
如果症狀正在惡化『立刻』下往低海拔。
絕對不要將患有AMS的人單獨留下。
(四) AMS (急性高山症) 的治療原則:
務必遵守黃金律。
藥物可能有效,但絕對不可因使用了藥物而違反黃金律。
(五) HAPE(高海拔肺水腫) 與 HACE(高海拔腦水腫) 的治療原則:
立即行動,不可延遲。
確定有效的方法有三種:下降海拔高度、高壓袋治療、氧氣治療。
下降海拔高度是根本治療;高壓袋、氧氣治療則是暫時救急方法。
藥物可能有少許幫助,但不可靠。
(六)
下降海拔高度
對於
HACE
或 HAPE
來說,下降高度是最可靠的治療;下降
500-1000m
通常可以得到明顯療效。HACE
或 HAPE
是緊急狀況,下降必須立刻行動,不可等待;即使在晚上,也應該儘可能連夜趕路,除非有替代方法:氧氣或高壓袋治療。
等待直昇機不可成為延遲下降的理由。
(七) 藥物治療
藥物可能帶來不良作用,但藥物的真正最大危險卻不是過敏或副作用,而是:幻想藥物的療效,寄與不切實際的期望,而違反黃金律,帶著
AMS
上升,或延誤下降、氧氣、高壓袋治療的時機,導致病情惡化或甚至死亡。
回到嘉明湖事件的時間表
根據前面引用聲明稿原文整理的時間表,重新描述重點如下:
02/27 21:00 發現同學不適
等到 28 日凌晨不見好轉
02/28 02:00嚮導下山求救
02/28 03:45 留守獲嚮導求救電話
02/28 09:00 求救同學 (筆著按: 根據聲明稿的上下文看來應該是指先行下山的 18 名隊員在下山途中) 與搜救人員會合
02/28 12:00 救難人員抵達嘉明湖避難小屋與五名照顧奇叡的隊員會合:另外情況良好的十八名學生,也同時於中午十二時抵達向陽工作站
02/28 22:00 山上天氣驟變,下大雪積雪深厚,搜救人員與學生前進困難
03/01 01:43 李奇叡同學已停止呼吸
2/27 21:00 的不適並沒有引起太大的重視,時間的延宕已經悄悄的開始了,等到 28 日不見好轉的時候,只有嚮導下山求救,李同學還留在避難小屋。2/28 白天先行下山的 18 名隊員,在中午 12 時已經回到向陽工作站了,而 李奇叡同學仍然留在山上。至於救難人員在中午到達避難小屋後的接下來 10 個小時,沒有任何的過程描述,不知道這段時間裡面有些什麼行動,直到晚上 10:00 點 天氣驟變,前進困難...... 終致李同學於 03/01 01:43 停止呼吸
從聲明稿中無從得知李同學在各個時間點的意識狀態變化情形,也沒有提到真正開始下撤的時間,但至少在 02/28 中午 12 時的時候,還停留在避難小屋還沒有開始下撤,從 27 日晚間 九時開始,一直到隔天中午其餘隊員已經回到向陽工作站的 15 個小時時間,情況必然是已經惡化了的持續惡化,但沒有人遵照黃金律立刻下往低海拔,是否大家都期待直昇機的來臨還是在『等待』其他些什麼事情,還有什麼事情是需要再等待的?
另外在救難人員到達後 (2/28 中午 12 時 ) 的過程也是我們不知悉的空白部分。
呼籲儘快提出山難事件的綜合檢討報告向社會大眾說明
整個事件的經過,需要當事人(連同救難隊員)很公正的陳述各項事實,並檢討釐清有哪些時間的環節一再的被疏忽了,以及在各個階段處置上面的缺失和錯誤在哪裡。包括:
行前的準備(可以涵蓋以往的經驗描述)
前兆(事後的檢討可以回想從什麼時候開始有了一些跡象,以及各階段的意識狀況)
隊伍本身的處置有哪些
救難隊員的處置情形
在此呼籲中正大學登山社暨當事人能夠儘快提出這次山難的綜合檢討報告書,以澄清各界的疑問。
(筆者為一般喜好從事登山健行活動的健行者)